關于關于召開職工代表大會的會議通知,關于召開職工代表大會的通知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,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,現(xiàn)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!
1、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應當提前5天通知。
2、每屆會員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前,應將會員代表大會的組織機構、會員代表的構成、會員代表大會主要議程等重要事項,向同級黨組織和上一級工會書面報告。
3、上一級工會接到報告后應于15日內批復。
4、每屆會員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前,基層工會委員會或工會籌備組應對會員代表進行專門培訓,培訓內容應包括工會基本知識、會員代表大會的性質和職能、會員代表的權利和義務、大會選舉辦法等。
5、會員代表大會召開前,會員代表應充分聽取會員意見建議,積極提出與會員切身利益和工會工作密切相關的提案,經(jīng)基層工會委員會或工會籌備組審查后,決定是否列入大會議程。
6、召開會員代表大會,應提前5個工作日將會議日期、議程和提交會議討論的事項通知會員代表。
7、擴展資料:其他注意事項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時,未當選會員代表的經(jīng)費審查委員會委員、女職工委員會委員應列席會議,也可以邀請有關方面的負責人或代表列席會議。
8、可以邀請獲得榮譽稱號的人員、曾經(jīng)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作為特邀代表參加會議。
9、列席人員和特邀代表僅限本次會議,可以參加分組討論,不承擔具體工作,不享有選舉權、表決權。
10、基層工會委員會、經(jīng)費審查委員會及女職工委員會的選舉工作,依照《工會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》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本文分享完畢,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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