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黨員犯罪單處或者并處剝奪政治權利的應當判處()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,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,現(xiàn)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!
1、開除黨籍。
2、沒有任何其他的選擇。
3、 《條例》第三十三條:黨員犯罪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: (一)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刑法規(guī)定的主刑(含宣告緩刑)的; ?。ǘ┍粏翁幓蛘吒郊觿儕Z政治權利的; ?。ㄈ┮蜻^失犯罪,被依法判處三年以上(不含三年)有期徒刑的。
4、 因過失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下(含三年)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管制、拘役的,一般應當開除黨籍。
5、對于個別可以不開除黨籍的,應當對照處分黨員批準權限的規(guī)定,報請再上一級黨組織批準。
本文分享完畢,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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